15日上午6时起 从粤澳口岸入粤不再集中隔离
发布时间:2020-05-17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浏览次数:1177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自7月15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
通告显示,此次豁免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范围仅包括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除外。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境前,需提前到经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在入境前24小时内,登录“澳门健康码”并转换“粤康码”,一并完成海关健康申报,取得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凭证”二维码为绿色,核酸记录、申报记录均正常时,可正常通关;若“通关凭证”显示无有效核酸记录的,可携带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随“通关凭证”一并出示通关。
通告还提到,从澳门进入广东省的人员,仅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9市活动。其中,在广东省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内地居民赴澳返回广东的,入境后限于广东省范围内活动。上述人员入境后14天内,需每天登录“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擅自扩大活动范围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并按两地政府相关规定分类处理。